市审计局:
根据《海口市审计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市本级审计工作报告整改工作的通知》(海审办函[2020]1084 号)通知精神,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农场及公司领导高度重视,并通过召开多次专题党委会将问题分解到各责任部室落实整改工作,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:
(一)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:
1、企业出租的土地被承租户高价转租。
整改情况:整改中。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管理,根据《海口市三江农场农业用地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》十六条第 4 款海江发控字〔2020〕118 号海口市三江农场,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
关于 2019 年市本级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规定委托农场转包,办理完善转包手续。二是制订《关于审计组反馈的经营田发包等问题的整改方案》,对不同意委托农场转包的承包户,根据《海口市三江农场农业用地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》第七条,由农场下发合同终止通知书,终止土地承包合同,收回土地。根据以上规定农场正在对相关合同进行核实有关材料,下一步将按规定进行整改。
(二)工程及投资项目管理方面:
2、项目管理不善,存在投资前可研不充分,租赁或委托管理的土地闲置等问题。
整改情况:已整改。2017 年 6 月 30 日,三江农场与珠潭村、明堂仔村签订《土地返租合同书》,分别返租珠潭村287.556 亩、明堂仔村 222.031 亩土地,约合计 509.6 亩,拟用于种植地瓜。土地返租期限为 20 年,即从 2017 年 7 月1 日至 2037 年 6 月 30 日止。合同约定租金标准为:每年每亩 400 元,租期内每五年租金上浮 10%,以每五年为支付周期。返租土地收回之后,公司积极谋划盘活土地,于 2019年 4 月 29 日签订《农业用地对外租赁三方协议》把返租的土地 509.6 亩转租给文昌长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,土地租赁期限为 2019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7 年 6 月 30 日。协议约定土地转租费起始标准为 420 元/年/亩,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,土地租金标准调整为 462 元/年/亩,之后按每 5 年递增10%的比例计算租金标准。现已发包收回租金 677768 元。截止 2020 年 12 月已促进增收 1.7 万元。
(三)执行财经法纪与内控制度方面:
3、企业拖欠财政借款或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122.72 万元。
整改情况:已整改。已对农场 2014 年以来的财政专项经费资金进行梳理,相关的财政专项经费资金包含市级和美兰区区级下拨的资金,经与市财政局对接,已分别向市财政及区财政请示报告,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分别上缴市财政 106.07 万元,美兰区财政 16.65 万元。后续将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的结余上缴。4、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。
整改情况:整改中。《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引资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海口市三江农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》等 14 个重要制度已过会印发;合同管理制度已完成初稿撰写,后续将继续修改完善过会印发。
特此报告。
附件1:2019年度市本级审计工作报告整改台账(三江农场、三江发控).pdf